組織架構及人力配置說明:
- 會員大會:決定協會宗旨及願景。
- 理監事會(理事9人、監事3人):由會員大會選出,決定協會架構及發展方向。
- 理事長(1人):由理事會選出,負責主掌協會組織及運作,是否符合協會宗旨。
- 秘書長(1人):由理事長任命,執行所有理事長交辦任務,並管理各部門執行成效。
- 執行秘書(1人):由秘書長任命,傳達秘書長旨意協調各部門之運作順暢。
- 財務部(1人):負責財會業務。
- 業務部(2人):負責專案業務。
- 食物銀行專案
- NPO培力專案
- 會務部(1人):負責協會之行政業務。
- 推廣部(2人):負責協會之行銷、公關等推廣事務。